更新时间:2022.03.11
强奸案没证据能批捕。刑事审判中要坚持证据裁判原则,疑罪从无,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确有犯罪事实,就不可以认定其强奸罪成立。只有严格坚持证据裁判原则,才可以有效的避免冤假错案。
当事人被他人强奸,即使没有证据也是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的,由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
强奸属于严重的刑事案件,法院应当接收并移交给公安机关侦查办理。如果没有证据,就无法定罪判刑。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
对强奸罪没证据,检察院是不能批捕的。批准逮捕的条件是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法定危害情形发生的情况。
仅有证人证言和被害人陈述,如果犯罪嫌疑人不认罪的话,是不能草率定罪的,强奸罪属于严重的暴力性犯罪,对犯罪嫌疑人的处罚也非常严重,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才可以定案,否则无证据定罪的,无罪释
强奸罪只有人证是否可以立案和判刑要看是否有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也同样可以形成罪名成立。
关于只有口供没有证据能否判刑,我国法律进行了规定:对于案件的判处要重视证据及调查研究,不能轻易相信口供。有被告人的供述,但无其他证据的,不可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无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的,则可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除此之外,还规定
强奸未遂需要以下证据: 1、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但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物证; 2、书证,如被强奸者向他人描述的书信等; 3、证人证言,即知情者对警方提供的关于强奸案件的相关证词; 4、被害人陈述
男性强奸男性是要判刑的,严格意义上来说,对男性是不存在强奸的,类似的强迫他人进行性行为的行为,可以构成强制猥亵罪。我国的强奸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女性,而男性不能成为强奸罪的对象,但是可以构成强制猥亵罪的对象,对于男性被强制猥亵的行为,侵犯了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