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7
贷款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诈骗手段,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但是,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
算。以他人名义贷款以贷款诈骗罪论处。冒名顶替贷款意味着使用他人的姓名,或者编造虚假的经济合同、证明文件和其他贷款资料等理由,采取不正当的手段通过贷款审批去获得本不属于自己的贷款金额,这种行为属于欺诈行为,从法律层面上来说,这种行为侵犯了他人
你的属于数额较大,五年以下 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
诈骗罪的认定从以下的几方面去说: 第一点来讲,看的主观方面。主观方面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比如说携款逃跑或者将资金用于非法的行为、挥霍,这样的话就认定为他主观上存在的故意。 第二点需要认定的是,客观
首先要看行为人是否采取欺诈行为(即是否虚构关键事实或隐瞒关键真相),是否符合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被害人因欺诈行为陷入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自愿交付财产的欺诈犯罪。如果行
贷款诈骗20万元的,属于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车贷合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诈骗: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
消费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过程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工商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可以从3个方面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消费欺诈:
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有以下区别: 1、主观不同。骗取贷款罪是在金融机构贷款时隐瞒贷款用途或者虚构事实来满足贷款条件,但主观上仍有归还贷款目的;贷款诈骗罪通过虚假合同等方式诈骗贷款,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2、主体不同。骗取贷款罪主体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