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故在抵押借款合同法律关系中行使抵押权,当以合同约定的抵押担保范围作为确定抵押物处理后所得价款的优先受偿范围。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间、债权范围以及最高债权额。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
抵押权的范围如下: 1、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范围。抵押权所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抵押物的范围。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全部。主债权未受全部清偿的,
抵押权的范围如下: 1、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范围。抵押权所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抵押物的范围。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全部。主债权未受全部清偿的,
抵押担保的范围与担保物权的范围一致包括: 1、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法律规定,抵押人对抵押担保范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2、为保证债务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财产抵押给债
抵押担保的范围,一般是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抵押担保的范围就以担保法规定的法定抵押担保的范围为准。 抵押担保的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动产抵押制度并没有一般性限制条件。动产的范围相当广泛,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