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同时,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当事人向上一级
行政诉讼二审申请再审之后,如果上一级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再审申请,则当事人可以申请二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申请二审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向其提出检察建议。
(一)行政复议案件被告的确认 (1)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2)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就是被告。这里所说的改变,包括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
(1)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一是征收税款;二是加收滞纳金;三是审批减免税和出口退税;四是税务机关委托扣缴义务人作出的代扣代收税款行为。 (2)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交纳税保证金或者纳税担保行为。 (3)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一是
直接以法人名义提起行政诉讼。即法人为原告。行政诉讼法中法人属于适格的诉讼主体,在法人基于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直接以法人的名义进行诉讼。
行政诉讼二审的审限是从法院收到上诉状之日起计算,一般有三个月。但是有特殊情况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高级人民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适当地延长审限。
人民法院对第二审行政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再行上诉。 但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行政诉讼起诉状参照民事诉讼起诉状的规定,内容有: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
正文内容包括三项: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 1、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正文的第一项内容,即是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要解决的问题,要达到的目的。根据行政案件的特点,原告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主要有:部分或全部撤销处罚决定;变更
应当从下列方面审查租赁合同: 1、合同主体是否符合。 2、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 3、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4、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
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原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首先,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意思是,主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实施行为主体,主体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授权。 其次,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比如,只有公安机关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