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30
单位或者个人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去申请行政部门;或者也可以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先提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再去起诉。
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自己不服的理由。对于工伤认定的结果,关系着对事故的处理问题,同时也是与受伤职工和所在单位的利益挂钩的,所以出现不服是可以的,但是一定要提出证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
没有被认定为工伤,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
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自己不服的理由。对于工伤认定的结果,关系着对事故的处理问题,同时也是与受伤职工和所在单位的利益挂钩的,所以出现不服是可以的,但是一定要提出证据。
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通过自下而上的审查程序,确保工伤认定工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即:职工对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不满意的,可以向省劳动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省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结论。或者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
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不服,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若是用人单位或者职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就不能再提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