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确认之诉没有诉讼时效。 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自己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请求,就是要求确认权利关系或法律关系之诉,承认这种请求的判决。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于一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请求
诉讼跟起诉区别有: 1、定义不同,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诉讼指纠纷当事人通过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形式。 2、过程不同,起诉是整个法院审判案件的开始,诉讼是整个法院审判案件的全过程
股东资格确认之诉的诉讼请求一般为请求确认某某为公司股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股东应当被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对于新加入的股东应当签发出资证明书。
确认合同无效之诉与确权之诉的区别是:请求确认合同无效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提起的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而确认之诉是指诉的目的仅在于消除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查明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
股东资格确认之诉的诉讼请求应按下列标准确定:根据其起诉状的内容予以确认即可。且一般情况下,当事人的确权之诉的诉讼请求为,股东资格的确认、损害赔偿、诉讼费用的承担等方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应当以公司为被告,与案件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
股东资格确认之诉的诉讼请求确定方法:股东资格的确认以及诉讼费用的承担。具体要求如下: 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允许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2、不允许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
1.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 2.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一定义务的诉讼。 3.形成之诉又称为变更之诉,是指原告要求变更或消灭其与被告之间一定的法律关系的诉。比如变更扶养人、离
确认之诉没有诉讼时效。 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自己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请求,就是要求确认权利关系或法律关系之诉,承认这种请求的判决。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于一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请求权
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形成之诉的区分为,形成之诉是指原告要求变更或消灭其与被告之间一定的法律关系的诉;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一定义务的诉讼;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
确认之诉没有诉讼时效。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自己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请求,就是要求确认权利关系或法律关系之诉,承认这种请求的判决。诉讼时效其适用范围仅限于请求权,而确认之诉属于形成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