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包括以下两层含义: 1、保证人与债权人达成合意,约定明确; 2、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不履行,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条例》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给劳务派遣单位带来了很大的法律风险。由于劳务派遣工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劳务,用人单位损害被派遣劳动者的现象比较普遍,给派遣
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为两人以上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对他人造成了损害的,行为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于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责任人,权利人有权要求全部或部分承担责任。
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必备条件: 1、连带债务的责任人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 2、连带债务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必须是不可分之债; 3、连带债务责任的承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定。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以下情形下需要对公司承担责任: 一、出资不到位; 二、虚假出资; 三、抽逃出资; 四、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告知义务; 五、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六、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七、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
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如下: 1、至少要有两个连带责任人; 2、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应存在债务关系,债务是不可分割的债务; 3、连带责任的对象必须是物种,一般指物种、行为、智力成果等权益; 4、连带责任的承担必须有法律明确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
连带责任人中任何一人对违反法律义务的后果都必须负全部责任。比如:自愿签订协议,共同出资和经营,共负盈亏和风险,对外负无限连带责任的联合;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对债权承担连带责任;因委托书授权不明,被代理人应向第三人负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债权人和保证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不能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否则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的保证期间视为没有约定。如果债权人和保证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或者
如果是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连带保证人,则在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会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如下: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连带责任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规定。 具体如下: 1、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 2、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
从行政处罚的当事人来说,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对象是法定的,因此不可能约定连带责任。而现有的法律也没有哪一条规定行政处罚有连带的。目前的连带责任主要限于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