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由此可见,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能够影响抵押权的存在。未行使的抵押权因主债权超
为主债权设立抵押权后,抵押权人仍长期怠于行使权利时,法律对之也无特别加以保护的必要,应使抵押权消灭。抵押权人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并未向抵押人主张行使抵押权,抵押权消灭。
主债务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的,抵押权并没有消灭,但是由于主债务过了诉讼时效,抵押权不再受人民法院保护。只有抵押人自愿承担其担保义务的,抵押权人才能行使该抵押权。所以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务的诉讼时效内行使抵押权。
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能够影响抵押权的存在。未行使的抵押权因主债权超过诉讼时效而消灭。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届满,导致主债权成为自然之债,也就是丧失了国家强制力的保障。抵押权作为一种从权利,是为担保主债权的实现而设立,其效力状态应依附于主权利。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的,主债权存在的,抵押权就一直存在。如果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超过诉讼时效未主张行使抵押权的,抵押权也随之消灭。但抵押权人丧失的是抵押权,受法院保护的权利即胜诉权,抵押权本身并未消灭。
债务人坐牢的情况下,肯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诉讼时效中断的相关法定条件,被判刑可以认定为起诉的情况,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应当对诉讼时效进行重新计算。 根据《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中断情形如下: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
债权人坐牢诉讼时效不会中断,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了诉讼或者仲裁,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了履行义务的请求等。
债权转让不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其他情形。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债权不可以抵押,因为抵押权的客体有动产和不动产,债权属于权利,所以债权是不可以抵押的,但是债权可以进行质押。普通债权质押设定应具备的条件有: 1、质押人与质权人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约定质押的债权性质、债务人名称、具体金额、到期时间等内容。
抵押权的行使受主债权的诉讼时效限制。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已过,债权已不受保护,抵押权也不受保护。 根据我国诉讼时效的规定,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未主张权利,该债权将丧失胜诉权,主权利及于从权利,抵押权作为主债权的从权利,因主权利不受保护,因此,物权法规定,在主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未主张权利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