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3
申请再审的时间是六个月。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的6个月时间为不变期间,从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时开始起算,不存在中断或中止的情况。 再审中止执行的依据是什么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个月内。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当事人申请行政救济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在三个月内,依照本
申请海关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六十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海关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
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间是六十日以内。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可在六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如果超过六十日,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复议机关不予受理。
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如果对于执行终结行为有异议,应当自执行终结后六十日内提出,如果在2016年2月15日之前程序已经终结,则应自2016年2月15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民事诉讼法中执行异议的提出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一般为裁定送达后的15日之内。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如果不成立,裁定驳回。
法院应当在受理后15天内通知审理结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