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有限公司债务不由法人承担。有限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只是代表公司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
公司法人变更债务由公司承担。以为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公司法人变更税务需要变更登记的申请书、营业执照的正本副本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相关信息等。
公司债务法定代表人是不用承担的。应当由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的,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原公司债务。企业法人有违法经营、抽逃资金等法律禁止的行为,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利益的,应当承担责任。法定代
法人变更后公司债务由谁承担根据情况而定。如果本来是公司债务,公司法人变更后,债务还是公司的;如果债务有原法定代表人,即使离开公司,债务也无法逃避。这一点非常明确。根据《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
一旦出现以下情况,股东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虚假出资; 2、出资不到位; 3、抽逃出资; 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7、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
股东在下列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虚假出资。 2.抽逃出资。 3.出资不到位。 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7.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 8.
1、公司形式上的变更包括有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方面的变更。 上述内容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变更登记之前的债权债务,仍由公司享有和承担。 不过,在变更登记后,公司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的原债权人、债务人,以免造成误解,带来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为: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导致公司丧失独立法人身份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起人的非货币价值显著低于公司定价额的,由该出资方承担补足责任,其他设立人承担连带责任等。
隐名股东作为债务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其债权人可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因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依法由债务人负担。
隐名股东作为债务人由于怠于行使其债权,让其债权人的债权受到损害的,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依法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