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31
按照有关规定,我国对身患重病的罪犯实行定期保外就医制度,即根据罪犯病情,决定保外就医的时间为半年或一年。期满前,监狱派干警考察或发函调查,如果病情基本痊愈,应及时收监执行;如果病情尚未好转,需继续治疗的,要依法办理延长保外就医手续,每次可以
保外就医算刑期。如果罪犯病已痊愈刑期未满,应收监继续执行剩余刑期;如果刑期已满,则按期释放。保外就医是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经司法机关批准让其取保监外医治的执行方法。 保外就医的条件是什么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
1、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 2、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在《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上签名或盖章; 3、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看守所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报审批机关批准,送给担负检察任务的派出机构认定,取保人应当
应这样申请保外就医: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所在监狱、劳改队、少管所中队队务会讨论通过,报单位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劳改机关的检察院人员列席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保外就医的病残鉴定由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医院进行,未设医院的,可送劳改局
社保卡异地报销主要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1、按当地医保规定,到异地看病人员应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在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就医结束后,凭相关票据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2、如果参保地
外地就医医保报销如需住院,需提供本地转诊单。参保人只要按规定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了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直接委托就医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即可办理报销。
取得异地医疗资格后所发生的异地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异地门诊大病满一个医疗年度或门诊医疗费用超五千元后)持有关资格审批证明(资格审批表副联或《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出院记录、住院病历及医嘱复印件、明细清单、处方、有效收费单据
保外就医期间没有退休金。法律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后可以按服刑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外地医保的报销流程是: 1、参保人员前往医保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2、提交个人身份证、医保卡、费用发票、用药明细表等相关材料; 3、符合条件的,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予以报销。 一、外地就医报销需要材料如下: 1、基本材料。通常情况下,异地医保
保外就医,是指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保外就医的罪犯应由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考察。保外就医期间应计算在刑期之内。如果罪犯病已痊愈刑期未满,应收监继续执行剩余刑期;如果刑期已满,则
保外就医条件是: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三分之一以上,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年
保外就医的条件和程序是: 1、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无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改造期间患有严重的疾病,短期之内会有死亡的危险,或者身患残疾已经无法自理等情况的可以申请保外就医, 2、申请保外就医需要由监狱开会讨论通过,进行病残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