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05
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犯罪中止。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我国对于预备犯罪行为有着明确的定义,即行为人为了进行犯罪活动而着手准备相关的工具,为犯罪创造了相应条件的行为。预备犯罪的主要构成要件首先得行为人主观是有犯罪的意图的,其次是该行为人已经实际的为了犯罪而做了准备,创造了条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强奸的犯罪预备,关键在于犯罪人的犯罪行为是否已经进入着手阶段,如果犯罪人的行为处于准备阶段,并不能确认其即将实施的犯罪行为是哪个种类,就属于犯罪预备,如果犯罪人已经着手实施强奸手段行为,只是因为意外没有最终得逞,则不属于犯罪预备。 有以下要
1、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2、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
能否成为预备犯的共同实行犯,刑法理论上有三种不同观点: (1)肯定说。认为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预备行为,可以成立预备犯的共同实行犯。 (2)否定说。认为二人以上共同实行犯只有在犯罪实行阶段才能成立,在
能否成为预备犯的共同实行犯,刑法理论上有三种不同观点: (1)肯定说。认为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预备行为,可以成立预备犯的共同实行犯。 (2)否定说。认为二人以上共同实行犯只有在犯罪实行阶段才能成立,在
专用为达到或逃离犯罪现场或进行犯罪活动的交通工具,如汽车、摩托车等; 用以排除障碍、接近犯罪对象的物品,如翻墙爬窗用的梯子或绳索等; 用以掩护犯罪实施或者湮灭罪证的物品,如作案时戴的面罩、作案后灭迹用
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区别主要有: 1、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一般而言,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更大,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相对小一些; 2、承担的责任有所不同。违法行为如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违法行为要受行政制裁;而犯罪行为,由
刑事犯罪行为指的是,触犯刑法,并且要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犯罪必须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犯罪的规定,必须具备以下特征:一、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二、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也就是说危害社会的行为必须同时是触
性骚扰涉嫌构成猥亵罪。 1、性骚扰涉嫌构成猥亵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性骚扰不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