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6
不当得利是指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其他人遭受损失,而当事人获得利益的事实。因为不当得利没有法律依据,所以应将不当利益返还给受到损失的人,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就可以称为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四个:一方获得财产上的利益、还有他方受到损
合同之债与侵权之债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合同之债是基于合同关系产生的,承担的一般是违约责任; 2、侵权之债是基于侵权行为产生的,承担的是侵权责任。
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为: 不当得利之债的基本内容便是受损人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该项请求权以使得利人返还其所受利益为目的,非似相对人所受损害的填补为目的。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
行为,是指行为人在侵犯他人绝对权、支配权时因具有主观过错或者因法律规定所需要承担的。侵权人对被侵权人即负有侵权之债。,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根据,使自己获得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收益人对受损一方即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
侵权之债是基于侵权行为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你打伤别人,侵犯他人的健康权,你必须赔偿其医疗费等各种损失,这种债就是侵权之债。 侵权之债多是法定之债。 合同之债是基于合同或约定产出的债权债务关系。如:
1、发生的原因不同。侵权之债只能因侵权行为发生,不当得利之债既可能因侵权行为发生,也可能因其他原因而发生。前者例如,甲擅自使用乙家的墙壁打广告,得利若干,甲侵犯了乙对墙的所有权,同时甲所得利益为不当得
以给付是否可以分割,而由多数债务人分别为之为标准,债可以分为可分之债与不可分之债。其中,标的为可分给付的多数人之债,为可分之债;标的系不可分给付的债,为不可分之债。可分之债是由同一原因所发生的给付,其标的物具有可分性,而得由数债权人所分享或
在我国法律上,债务和债权其实是一种相对的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将会失去意义。 债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的一种权利,而债务则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内,偿还这些资金和利息的一种
债权和物权有以下区别: 第一,权利的性质不同:债权是一种相对权,对人权,而物权是一种支配权,对世权; 第二,权利主体不同,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只能是特定的人,物权只是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则是不确定的; 第三,是否存在追及效力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