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5
以下标准下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可以立案: 1、携带枪支一支以上或者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 2、携带爆炸装置一套以上的; 3、携带的弹药、爆炸物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爆炸或者燃烧,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指的是行为人违反了国家关于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的规定,造成侵害不特定人人身安全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其中,非法携带枪支
构成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标准是:行为人构成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且既遂的,情节严重的,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行为人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虽未达到规定的立案的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的,也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犯本罪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关于枪支进入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侵害不特定人人身安全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即危害公共安全罪,在认定时,要严格掌握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要件。 对于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之间的界限进行区分。如果犯罪分子使用危险方法,实施
如果犯罪嫌疑人非法携带、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就构成了非法持有毒品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非法持有毒品罪主要有下面几个量刑幅度: 第一,如果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依法判处七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