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如果劳动者离职后与单位还有劳动争议的,仍然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继续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过了退休年龄再次参加工作的劳动监察能管;过了退休年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属于劳动监察管辖范围之内。劳动监察大队有权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
劳动监察部门是具有执法权的,劳动监察部门对违法的用人单位可以作出处罚的决定。劳动监察是维护劳动法的重要措施,而劳动监察部门对劳动者的劳动投诉应该受理案件,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
劳动监察处理后能仲裁。 当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有权申请仲裁、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具体采取哪种方式还是两种方式并用效果较好,要看争议的具体内容。 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在劳动监察过程中,劳动监督机关一经作出处理决定,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有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需要三种资料: (1)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 (2)投诉人证明材料。投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资料。集体投诉推荐代表的,还需要提交推荐人签章的推荐委托文书; (3)
向劳动监察投诉需要下列材料: 1、投诉人身份证; 2、签订的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各种社会保险费支付记录;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登记表等招聘记录;
劳动监察大队处理的程序如下: (1)仲裁申请,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 (2)案件受理,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 (3)组建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 (4)
劳动监察大队无权追逃的。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和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经办工作。
劳动监察大队解决期限是多久,具体如下: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2、劳动监察大队接到劳动者投诉,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作出
一、限行车型 核载不足9人的小型及微型载客汽车。 二、限行时间 工作日7:30—20:00。 三、限行区域 以武威路北段—任家庄街—光华街—敦煌路—七里河黄河大桥—北滨河中路—北滨河东路—雁滩黄河大桥—南滨河东路—雁东路—段家滩路—鱼池口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