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满足一定条件可以抵押。法律有规定,如果划拨土地的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等条件就是可以抵押的。
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应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核定出让金数额,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
根据法律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能够继承的,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这里的财产既包含不动产、动产、物权、债权、用益物权等,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就属于用益物权。
1、根据法律规定,用划拨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了有另有的规定以外,是没有使用期限上的限制的。虽然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这并不表示可以无限期、无条件使用土地。政府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此时,原划拨土地使用也
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合法。土地所有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都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
土地使用权划拨具体指的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为划拨的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出卖转让。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的行为。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土地使用者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权; 3、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拥有合法的产权; 4、依法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
1、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 2、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 3、无偿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