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为无效婚姻: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申请婚姻无效证明,应当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明和个人信息文件,在法院审查后,发现存在无效婚姻情况的,应当进行婚姻无效宣告。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婚姻无效证明的申请:申请人应当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明和个人信息文件,在法院审查后,发现存在无效婚姻情况的,应当依法进行婚姻无效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重婚,与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未到法定年龄结婚;只要出现上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即可到法院
证明婚姻存在下列情况即可证明婚姻无效: 1.双方是重婚的。 2.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3.双方没有达到法定婚龄。也就是男性不满二十二周岁,女性不满二十周岁。
根据无效情形不同需要准备下列证据: 1.以重婚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需要准备结婚证和双方的身份证,以及能够证明该婚姻属于重婚的证据。 2.以婚前前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且婚后难以治愈的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要准备双方身份证和医院的诊
无效的婚姻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婚姻无效就不存在婚姻关系,所以是不需要办理离婚证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都是无效的,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办理结婚证是不需要开婚姻证明的。办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有: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因此,事实婚姻只存在于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就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情形之中,此后,即便双方举行了结婚仪式,但只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不再属于事实婚姻而是同居关系。由于事实婚姻是国家法律对特殊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关系的认
证人证言是否需要证据,要看具体情况。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询问,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客观陈述自己所认识的事实。法官和当事人可以讯问证人,证人是不能旁听的。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可以允许证人质证,对于被告来说,只有证人证言,没有其他证据的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将已经存在的合法予以解除的行为,双方会领取到离婚证,而宣告婚姻无效是指人民法院对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男女双方结合的违法婚姻,作出判决宣告其婚姻无效的行为,因婚姻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故
证人证言需要证明查实,对于出庭作证的证人,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等双方询问,其证言经过审查确实的,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为出庭证人的证言宣读后经过当庭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证明婚后共同还贷需要的证据,具体如下: 1、房子贷款的证明; 2、向银行偿还贷款的流水。在登记结婚后,双方的工作收入等财产在没有特殊约定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上述财产偿还房贷都属于共同偿还贷款。关于婚后共同还款部分的认定,因为婚前购买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