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合伙企业债务承担分为两个层次:第一顺序的债务承担人是合伙企业,第二顺序的债务承担人是全体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应先以合伙企业全部财产进行清偿,未能清偿的部分由全体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个人合伙和合伙企业的区别有: 1、工商登记不同。个人合伙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而合伙企业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2、责任承担不同。个人合伙承担连带责任,而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 3、其他区别。
有限合伙人退伙的情形是: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1、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应按照其出资比例或合伙协议的约定,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2、在对外关系上,对于合伙债务,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所谓连带清偿责任,是指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而合伙的人也有权向合
除名退伙也称开除退伙,是指在合伙人出现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伙人决议将该合伙人除名。 合伙人被除名的情形有: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1.当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时,有限合伙企业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并应当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 2.当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时,则该企业不再是合伙企业,故应解散。 3.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可以转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人虽然不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但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事务毕竟拥有一定程度的管理权与监督权,其与普通合伙人的关系与公司股东之间的关系相比还是要密切一些,因而有
1、个人合伙可以订立口头上的协议,而合伙企业不可以。 2、个人合伙不能依法进行破产。 3、个人合伙不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可以。 4、个人合伙中的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存在有限合伙人。 5、个人合伙没有先诉抗辩权。 6
(1)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
有限合伙人转化为普通合伙人的条件: 1、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之后,应当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个人合伙和合伙企业有如下几种区别: 1、工商登记信息不同。个人合伙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而合伙企业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2、责任承担方式不同。个人合伙承担连带责任,而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 3、其他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