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的后果是:受害人认为合同继续有效对其有利的,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在确认合同有效的情况下责令欺诈胁迫行为人承担违约责任;受害人认为合同继续有效对其不利的,可以请求法院和仲裁机关撤销该合同,合同被撤销后发生无效的后果。
对于胁迫和欺诈订立的合同可以作为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因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应分为两类: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作为无效合同;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只损害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应当按
合同在订立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方一胁迫、欺诈手段迫使对方签订合同,这样的合同显然是违背了一方的意愿。胁迫、欺诈订立的合同,受胁迫、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当事人在欺诈胁迫下订立的合同在撤销之前有效,撤销后自始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要根据以下二种情况来分析其法律效力: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如果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2、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没有
合同在订立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方一胁迫、欺诈手段迫使对方签订合同,这样的合同显然是违背了一方的意愿。胁迫、欺诈订立的合同,受胁迫、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当事人在欺诈胁迫下订立的合同在撤销之前有效,撤销后自始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
欺诈和胁迫,一般有以下的四个区别,具体如下: 1、受胁迫者是出于恐惧而被迫订立合同,而受欺诈者表面上是自愿订立合同; 2、受胁迫的内容不可能构成合同的条款,而受欺诈的内容则相反; 3、胁迫只能是积极的行为,而欺诈既可以是积极的行为,也可以是
合同订立和合同成立二者的区别在于: 合同成立是一个结果,按照法律规定成立的合同,成立就立刻生效了。 合同订立则是一份合同能够成立的前提,而合同订立并不会使合同成立。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即合同成立。当事人不能达成一致,合同不成立,即当事人
合同的欺诈行为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使用了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的情况下,与自己签订民事合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和仲裁机关撤销涉嫌欺诈的民事合同。合同欺诈行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欺诈一方在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