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条文有: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军人离婚财产分割规定具体如下: 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2、离婚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3、年平均值
离婚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一)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离婚财产分割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合法的婚姻财产协议的,依照双方的协议。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一方的个人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平等分割,必要时不平等。有争议的,人民法
离婚时财产分割的规定如下: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子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应当依法保护。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离婚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
军人离婚财产分割规定如下: 1、军人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医疗生活补助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所有; 2、以军人名义发放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一次性安置补贴等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
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有: 1、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夫妻共同分割,各占一半。 2、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分割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
二婚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 1、婚前个人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2、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3、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
离婚财产分割规定如下: 1、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处理,一般平均分得共同财产。常见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 2、对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后仍然归属个人,不做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的要求包括
离婚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具体如下: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离婚财产分割规定: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