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征地补偿款一般不属于遗产。村民的征地补偿款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丧失承包地的承包农户家庭,用于对失去土地农户的预期损失补偿及安置。征地补偿款性质上不属于承包收益,不能列入遗产范围。
农村征地补偿款一般是不属于遗产的。遗产一般认定为收入、受赠财产、文物、图书资料、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性权利等被继承人生前合法取得的财产,土地补偿费是在土地征收过程中,需对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予以补偿的制度,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进行分配,不属
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
村民死亡后的征地补偿款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征地补偿费应该属于集体所有,再由集体分配给村民,如果村民死亡以后,自然也就丧失了对本村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没有了承包经营权,自然没有办法得到补偿。不能得到补偿,也就没有
对于村民没有建房的宅基地,村民无法得到征地补偿,因为宅基地中的土地的所有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民仅享有使用权,村民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因建造的事实行为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当宅基地拆迁的时候,要对土地和房屋分别进行补偿,其补偿收益分属于集
只要是合法确权的宅基地就可以的,有没有建设房屋都是没有关系的,即使有也是分开补贴的,一般宅基地是按照每亩多少进行补贴的,具体标准各地不一样的,补贴依据是土地的产值的。
农村征地补偿公示是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公示。法律明确规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所以,拆迁估价是强制性要求进行公示。
村委会挪用贪污征地补偿款应承担贪污罪。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贪污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