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行政垄断的危害: 1、严重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 2、制约了整体社会福利的提高。 3、是对经济自由和经济民主的严重破坏。 4、极易形成权力寻租导致腐败。
行政垄断的行为如下: 1、行业、部门的行政管理机关开办经济实体,利用手中的审批权、物资权、信贷权、税收优惠条件等,参与同行业的不平等竞争。 2、为保护本部门、本行业企业的经济利益,封锁市场,限制行业、部门外其它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 3、限
我国没有垄断法,只有《反垄断法》,其规定的垄断行为主要包括:垄断协议,具有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排除竞争的行为。
行政垄断法律规制是规制部门通过对某些特定产业或企业的产品定价、产业进入与退出、投资决策、危害社会环境与安全等行为垄断行为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行政垄断的法律规制要求: 1、完善法律工作。 2、完善对法律法规的审查制度。 3、强化社会责任,引导
行政垄断主体范围: 1、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包括经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构、公务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特殊企业和特定的普通企业等。
行政垄断行为包括三种类型。一是行政机关的行政垄断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组织的行政垄断。二是行业行政垄断和地区行政垄断。行业垄断是限定或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三是抽象性行政垄断和具体行政垄
行政垄断行为包括三种类型。 一是行政机关的行政垄断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组织的行政垄断。 二是行业行政垄断和地区行政垄断。行业垄断是限定或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 三是抽象性行政垄断和具体
我国法律所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 (一)垄断协议;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四)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垄断行为实际上是一种违反竞争法规定的行为,其目的在于扩张自己的经济规模或形成对自己有利的经济地位。 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第3条的规定,垄断行为一般指三种经济垄断,具体包括: (一)垄断协议;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
反垄断的措施: 1、政府干预市场结构的措施 (1)降低卖方集中度或制止集中度上升; (2)降低进入障碍或制止其上升; (3)降低产品差别化程度。 2、政府干预企业行为的措施 (1)禁止妨碍正常交易的契约与合谋; (2)禁止对不同销售对象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