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罪犯被判缓刑的可以减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违反法律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胁从犯同样是构成犯罪的,但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对其进行量刑处罚时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缓刑期间又犯新罪不能缓刑,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行使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机构予以教育和改造。而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内又触犯了新的罪名,说明其社会危险性大,没有悔罪的心态,应当撤销缓刑,和新犯的罪名数罪并罚。 缓刑期间注
缓刑犯新罪不构成累犯。因为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而不是执行完毕,其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
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法律只规定假释的仍然算做累犯,但是对于缓刑没有规定。缓刑是不执行刑罚而非执行完毕也不是被赦免。 另外,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
经济犯罪累犯不能缓刑,不符合缓刑的条件。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 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说明,判处三年以上徒刑的罪犯,不能缓刑。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
被判缓刑再犯罪的不构成累犯。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缓刑后又犯罪不是累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规定,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
被判缓刑再犯罪的不构成累犯。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缓刑期再犯罪不属于累犯的。缓刑考验期间,则原判的刑罚尚没有执行完毕,不符合刑法刑罚执行完毕的规定的,所以在缓刑期又犯罪的,不是累犯。另外,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
缓刑期内犯罪不算累犯的。累犯分为普通累犯和特殊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并在执行或赦免后五年内再次犯罪的故意犯罪者。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布缓刑的犯罪分子,如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不构成累犯,因为缓刑期满并不意味着原来的判决已经
共同犯罪的种类如下: 1、根据公共犯罪构成所需人数分为任意共犯与必要共犯; 2、根据通谋的时间分为事先共犯与事中共犯; 3、根据共同犯罪人之间有无特定的分工分为简单共犯与复杂共犯;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