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要求分割。 2、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分割。 3、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当属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财产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均等分割;属于个人财产的,另一方无分割的权利。如果签订财产分配协议的,按照协议分割。一方有过错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 二、离婚赔偿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财产分割计算具体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 2、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 3、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
法院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分割离婚财产:一般情况下,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财产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有如下几种方式: 1、婚姻持续期间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2、没有约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过错情形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多分。
法律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方式是: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没有特殊约定的,不用进行分割,归一方所有。
离婚财产分割法院管辖规定由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法院判决离婚没有涉及离婚财产分割时,双方可以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可以向法院起诉分割财产。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分割财产时要遵循约定优于法定原则,也就是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则按照约定处理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则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夫妻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