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7
贷款人死亡,其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存在的,担保人是需要承担保证责任的。当然债务人如果有遗产的,可以执行其遗产。 一、贷款担保人视具体的担保方式承担责任 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则
担保人去世后,债务人也需要按时还钱。担保人只承担担保责任,但债务人的债务仍需清偿。实在无法偿还的,应当与债权人协商延长还款期限或者分期还款。如果债权人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将
担保人因借款人意外死亡时,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可以根据下列情况确定:1、一般担保责任的,担保人有权提前抗辩。借款人的财产不能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担保人应当承担还款责任;2、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人与借款人承担相同的还款责任,无权抗辩。也就是说,无论
如果借款人去世,则相应的债务由继承其遗产的继承人承担。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而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借款人去世,债务由继承其遗产的继承人承担。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而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借款之人去世了担保之人要承担担保责任,没有过错的,不需要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七百条
由继承人归还。如果借款人还有配偶在世,可以直接起诉配偶偿还。因为此笔债务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一方死亡,另一方应当偿还。也可以选择起诉所有的继承遗产的继承人偿还借款。但要提供证据证明继承人继承了遗产。这样的案件,属于被继承人债务清
借款人消失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
债务人失踪担保人去世的,如果债务人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债务人被宣告失踪后可以向其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担保人去世的,可以要求其继承人以继承财产为限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四
债务人失踪担保人去世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债务人失踪担保人去世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并请求其财产代管人使用失踪人的财产来代为履行债务;如果不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则可以请求担保人的继承人在担保责任的范围内来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