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6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行使
代位继承的分割: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的子女的位置继承遗产的一种法律制度。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时才发生代位继承: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行使
法定继承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如下: 1、法定继承人是在没有遗嘱继承人或者没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况下继承遗产的; 2、法定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先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只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
转继承只能继承原继承人应该有的继承份额,不能继承全部的遗产。继承人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去世的,该继承人的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转继承可以存在遗嘱继承中,也可以存在法定继承中。
转继承人死亡的继承方式是:转继承的继承人可以继承被转继承人的遗产。转继承可以转的次数不受限制。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如果一直有转继承的情形,就可以一直进行转继承。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除遗嘱另有安排外,遗嘱继承可以转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但是继承人死亡的,是可能发生转继承的。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转继承是对遗产份额的再继承,而非继承权利的移转。
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产生代位继承,而被继承人的子女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所以代继承的应该先于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代位继承具有如下相关规定: 1、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2、代位财产范围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3、其他规定。
继承财产的分配原则:遗嘱优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平等均分原则;照顾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原则等。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