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存在下列情形认定构成强迫交易罪: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
构成强迫交易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交易是指强买强卖商品的;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等行为。
强迫交易罪是指采用暴力的手段压制受害人,使得受害人产生恐惧的心理,从而胁迫受害人进行交易,交易的范围包括商品、服务、投标、拍卖等。触犯强迫交易罪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判处罚金或者只是处罚罚金。
强迫交易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交易行为包括: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等。
刑法规定的强迫交易行为的具体表现有以下五种: 第一,强买强卖商品。这里所说的商品,应当是指在市场上可以买卖的商品,包括伪劣产品,但不包括违禁品,如毒品、淫秽物品、枪支、弹药等。强买、强卖通常表现在,行为人以他人无法接受的超低价格强行购买他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根据《刑法》与《刑法修正案(八)》,强迫交易罪是指有以下情形之一、情节严重
强迫交易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以暴力、胁迫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此罪的行为对象法条中所称的“他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226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
强迫交易罪的概念是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此罪的,如果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符合下列要件的认定构成强迫交易罪: 1.本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强迫交易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强迫交易罪的判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买强卖商品的;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