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离婚诉前调解会问如下问题: 1、婚前基础,即双方当事人如何认识、什么时间认识、通过什么方式认识、双方认识的时间长短; 2、婚后感情,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男女双方的喜好、性格,相互之间的是否了解、是否经常存在吵架; 3、离婚原因,如
签和解协议书要注意和解的内容,如和解金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是否符合自己的意愿,其次要看看该协议是否有损害自己权益的条款,如在接受和解金之后,不得就该事项起诉等。要注意违约责任条款。最后双方签字盖章,附上日期。
1、调解环境:切忌单方到对方委托人住所,否则,产生纠纷或误会律师很难说清楚; 2、调解语言:尽量给对方当事人中立的感觉,律师也要抱着调解的诚意,尽量要用亲和的语言交流; 3、调解技巧:先找出分歧,筛选争议焦点等。”
法院离婚调解应当注意以下两个原则: (一)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指进行调解工作和达成调解协议都必须以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为前提,不能强迫。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在程序上的自愿和在实体上的自愿。 (二)合法原
一、交通事故赔偿调解要注意什么1、交通事故调解的时间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都要选择诉讼,调解——是压缩案件处理周期、降低案件处理成本的一种普遍且易行的办法。调解活动是第三人居中调停、公正评判、客观建议,协
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了双方当事人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即生效的案件必须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一款第(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情况不需要进行离婚调解: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
离婚案件开庭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原被告即使有代理人,也应当本人出庭发表意见。2、如果不同意离婚的,应明确表示双方感情并未破裂;如果坚持要求离婚的,应当拒绝法院的调解,明确表示双方再无和好可能。3、如果涉及财产分割争议的,应当就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诉讼中,人民法院都会进行调解,询问双方是否还有和好可能,如果接受调解,则原告方可以撤诉,双方不离婚。如果原告方不同意调解,则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案件,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和案件事实判断双方是否已经感情破裂,如果双方确已感情破裂,则人民
刑事案件撤案需要的条件:审查后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的;发现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没有充分证据的;其他法律法规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原告不起诉或者不再追究的;缺乏罪犯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没有补充证据,应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述,或者由法院裁定驳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