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1、询问借款用途,对借款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如果借款用途具有非法性,则需询问、查实债权人是否知悉借款人的借款用途。 2、当借款凭证没有约定借款期限时,一定要询问当事人双方有没有口头约定借款期限,特别是放贷人主张逾期利息时。 3、审查利息约定,
形成民间借贷纠纷的原因: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借贷合同;借贷合同的内容约定不明确、不完备;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借贷利率过高等。
民间借贷纠纷开庭被告不出庭会有以下后果: (1)如果是经法院合法传唤不出庭的,法院会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 (2)被告不出庭就等于放弃了答辩和举证的权利,会导致自身的权益得不到维护。 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人民法院应当在
应当说,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刑事立法已相对比较完备,问题主要在于司法解释工作的滞后,缺乏比较系统、科学的定罪量刑的具体标准。就侵犯商标权犯罪来说,《经济犯罪追诉标准》确定的定罪量刑和追诉标准都过高,有
法院在开庭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审判长要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第三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等。 二、法
1、如果是普通程序,则必须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理完毕。 2、如果是简易程序,则是三个月内审理完毕。 被告在收到传票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三十四条的关于民间借贷纠纷庭审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修改的最新司法解释规定,能够证明民间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就包括了一般的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一般的债权凭证指的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出具的借条、欠条以及收据。其他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是指,虽然不
对于一般的民间借贷纠纷,由于涉及的只是普通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双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没有侵犯社会公共利益的,法院当然不会做出判刑处理。换句话说,因为民间借贷一般涉及的只是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都不需要启动特殊的刑事审判程序,因
一般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如果作为被告方经过法院合法的方式进行传唤,但仍然不出庭的,并不会影响案件进行,法院根据情况依然会做缺席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 在此过程中,借贷中作为被告不出庭,就意味着被告已经放弃了答辩和举证的权利,比例说有的被告确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