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5
如果是一般保证人,那么债权人不可以仅起诉保证人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只能起诉债务人或者是同时起诉债务人和一般保证人,在债务人无法履行义务后,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是连带保证,那么债权人可以选择债权人或者是保证人承担责任。但是,在一般保证中
做借款担保人有效,当事人为他人借款提供担保的,需要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一般保证的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没有约定的,担保期限一般为六个月。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分以下情况: 1、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期限执行; 2、一般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本息还清的,视为约定不明确,担保期为主债履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履行债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担保人根据担保方式的不同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 根据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第六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
在一般情况下,欠条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其约定的期限,没有约定的,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保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一般是六个月,自保证期满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后失效。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
债权人和保证人有约定的,则保证期间为双方约定的时间;如果没有约定的,则保证期间为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所谓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按照约定执行。
可以的。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
如果担保责任属于担保人的个人债务,不会连累到妻子;如果担保责任是夫妻共同愿意承担的,或者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会连累到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