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过继子女有抚养关系的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按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
抚养费与继承权不冲突。给付孩子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父或母的法定义务;而继承权是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两者之间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也不会产生什么冲突。如果孩子去世了,不会因为父母没有支付抚养费而剥夺其继承孩子遗产的权利,除非
不可以不给抚养费。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直到孩子可以独立生活为止。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抚养费的支付与是否有抚养权没有关系。 一般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但是父母双方可以在不损害子女健康的情况下协商直接抚养子女的男方支付抚养费,女方不支付,协商不成的法院判决。
不给抚养费并不是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否变更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
没有抚养关系的亲生子女有继承权,如果是没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没有继承权,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按如下方式履行:一般按双方约定或法院裁判,由不直接抚养方履行,抚养费应当定期支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以需要抚养子女到十八周岁为止,计算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所需的抚养费总数并一次性给付完毕。
继父母对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有抚养权。法律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权利,继父母也有对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抚养权。
生母未抚养子女一般是具有继承权。但如果生母遗弃被继承人(子女)情节严重的,除被继承人(子女)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外,会丧失继承权。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我国法律规定养子女享有与被继承人亲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但是,这必须建立在合法的收养关系的前提之下。其次,养子女与被继承人亲生子女一样,同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如果办理了相关收养登记手续,那么她和亲生子女的身份和地位是
继承人放弃继承后,权利人不能向继承人主张权利。在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效力方面,全体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行为,不构成对被继承人的债务人的债务免除。继承人放弃继承,只是不去接受遗产、承担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并不是免除被继承人的债务人的债务。在全体继承人
养女是享有继承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遗赠抚养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且前述的法定继承人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等人员。
养子女只要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抚养关系就是有继承权的。一般情况下,养子女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属于能够继承遗产的子女。因为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将养子女列入了第一顺序继承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