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若无上述三个条件,或超过一年,则难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张某与你签订的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也未经过公正,故张某无须继续履行赠与义务。《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
因此,没有签赠与合同,赠与人又未将赠与财物送给受赠人的,赠与人可以反悔,但若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受赠人可以通过协商或法院起诉等方式向赠与人追偿。但对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赠与人反悔,可以起诉 尽管法律赋予了赠与人反悔的权利,但在赠与人反悔时,如果受赠人已经为准备接受赠与人的赠与财物,支付了一定的费用或履行了一定义务的,可以要求赠与人赔偿相应的损失。若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无偿赠与中赠与人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反悔的,赠与合同的反悔即赠与合同的撤销,包括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在转移赠与财产权利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正的赠与合同或者具有扶贫、救灾、助残等公益义务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赠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1、所赠财物必须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若赠与属于国家、集体、他人所有的,或者非法所得的财物,则赠与合同无效;2、赠与合同的内容系赠与人自己意志的真实表示。如果赠与
经过公证后的赠与协议,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这时候,公证后的赠与协议与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赠与协议一样,能够不受赠与人任意撤销权的限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公证后的赠与协议就完全不能撤销,也就是俗话说的不能反悔。能够反悔主要包括了以下情况:1、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