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根据司法实践来看,寻衅滋事的发生一般是出现无端寻隙滋事、打人取乐、追求刺激或者争抢斗胜、显示威风等的行为,因此对象可以是不特定的行为人,地点通常发生在公共场所并具有随意性啊;故意伤害在主观上具有伤害特定行为人的犯罪故意,其伤害的主体是特定的
应注意将寻衅滋事与因民事纠纷引发的闹事行为区别开来。一些公民因民事纠纷或个人恩怨在公共场所殴打、辱骂他人,在路上拦截、追逐他人,或为索要债务而强行拿走、毁坏、占有他人财物等行为,虽然在行为方式上与寻衅滋事罪相似,但都是事出有因,没有无事生非
区分寻衅滋事行为与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寻衅滋事罪。后者行为人一般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而前者没有。后者可能造成被害人自杀,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造成公
1、主观特征上不同。 寻衅滋事罪是以满足耍威风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为动因,以破坏社会秩序为目的。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犯罪动机多种多样。 2、客观上不同。寻衅滋事罪表现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的区别:: 1、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所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别人、横向霸道、肆意挑衅等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该罪是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的罪行,犯罪对象是社会秩序; 2、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应当
二者区别如下: 1.侵犯客体不同。寻衅滋事罪侵犯的是公共秩序。抢劫罪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2.主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中,行为人具有寻衅滋事的故意;抢劫罪中,行为人抢劫故意的主要内容就是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
两者的定义、犯罪行为以及责任主体都有区别: 1、互殴是指双方或多方在主观上均具有不法侵害的故意,客观上也都实施了对于对方的不法侵害行为。互殴的主体是互殴的双方,双方都有责任,而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正当防卫不适用于互殴。 2、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
1.主观特征上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以满足耍威风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为动因;以破坏社会秩序为目的。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犯罪动机多种多样。 2.客观上不同。寻衅滋事罪表现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
寻衅滋事罪属于以破坏社会秩序为目的的犯罪,而抢劫罪则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属于严重的暴力犯罪。《刑法》规定,有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
认定: 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社会秩序。 2、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3、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区
构成寻衅滋事罪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构成抢劫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抢劫罪的量刑:抢劫一次的,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寻衅滋事罪的量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