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6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需承担的义务有: 1、强制缔约义务:《民法典》第八百一十条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2、安全运输义务:《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一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
承运人需承担以下义务: 1、接受托运人运送货物的要求; 2、按合同约定,准时将所托的货物送于到目的地; 3、承运人应当按约定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
有下列义务: 1、承运人应当按时、按地、安全地完成运输义务; 2、通知义务; 3、数个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 4、货物在运输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请求支付运费,已收取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需承担的义务有: 1、接受托运人运送货物的要求; 2、按合同约定,准时将所托的货物送于到目的地; 3、承运人应当按约定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
承运人的免责事由: 1、不可抗力。即无法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货物的自然属性或合理损耗。 3、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运输合同中托运人的责任有: 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货物的,应当按照货物价值的比例向承运人支付违约金; 2、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而导致吊具断裂、货物损坏等事故; 3、
旅客受伤治疗后,身体部分机能丧失,应按照功能丧失程度给予部分、保险金,最高不超过有关法律规定的赔偿限额。旅客死亡的,按照最高限额赔付。 2、对旅客自带行李因灭失、缺少、变质、污染、损坏导致其实际价值的损失,按照其实际价值赔偿;对变质、污染、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责任: 1.承运人的适航责任。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的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供应品,是货舱、冷藏舱、冷气舱是与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 2.承运人的管货责任。 3.不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包括: 1、安全运输义务; 2、通知义务; 3、按约定的时间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4、对货物毁损存在赔偿责任。在运输合同当中,不管是作为承运人还是托运人,自运输关系建立之日起双方就互负权利义务。但是很显然的是
承运人应该按照约定,将货物完好地在规定的时间、走规定的路线将货物送到规定的地点,这些都是承运人的义务。如果运输过程中因为承运人的原因造成了损坏,承运人有赔偿的责任。如果是托运人或者收货人的过错,则不需要承担责任。两个承运人承担运输责任的,对
货运合同中的免责事由有: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 3、托运人和收货人的错过。 承运人能够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货运合同中的免责事由有: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托运人和收货人的过错。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客运合同承运人能免责的方法如下: 1、承运人对旅客造成的损害免除责任,乘客因未能按时到达车站或先违约而造成的损害; 2、不可抗力免除责任,包括暴雪、洪水、台风、地震、泥石流等自然原因造成的不可抗力; 3、第三人的原因是免责的,乘客受到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