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6
运输合同中托运人的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货物的,应当按照货物价值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2、因货物包装缺陷造成损坏他货物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在托运人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装载的货物到站卸货时,托运人应赔偿
承运人与旅客之间订立旅客后,即承担了将旅客安全运输到目的地的义务。因此,承运人应当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旅客在运输途中的安全。如果旅客在运输途中发生伤亡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运人对旅客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从法律性质上来讲,是一种严格责
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 1、承运人应当向旅客及时告知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由和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 2、承运人应当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 3、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
旅客在客运合同中的权利包括: 1、指定的交通工具到达票上指定的目的地; 2、享有按规定数量携带免费行李的权利; 3、享受承运人提供的必要的旅行服务。 旅客在客运合同中的义务包括: 1、支付规定的票价和行李运费,超程或超程托运应支付票价和行李
旅客在客运合同中的义务包括: 1、支付规定的票价和行李运费,超程乘坐或超程托运应补交票价和行李运费; 2、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乘坐指定的运输工具; 3、接受承运人对行李中违禁品的检查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旅客随身携带行李
旅客在客运合同中有以下权利: 1、根据客票上规定的时间、班车次座位号,乘坐规定的交通工具到达客票上指定的目的地; 2、有权按规定数量携带免费行李; 3、按规定携带高度以下儿童; 4、享受承运人提供的必要服务; 5、在旅途中,有权在规定期限内
旅客的义务包括: 1、旅客有义务持有有效的客票; 2、旅客有限携带行李的义务; 3、旅客有义务不随身携带或携带行李中的违禁物品。 承运人的义务包括: 1、承运人的告知义务; 2、承运人有义务按照客票规定的时间和班次运输乘客; 3、承运人在运
订立的旅客运输合同对所涉及的承运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根据相关规定,铁路旅客运输合同是明确承运人与旅客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起运地承运人订立的旅客运输合同对所涉及的承运人具有同等约束力。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基本凭证是车票。
托运人在运输合同中的责任如下: 1、货物包装缺陷损坏,造成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污染、腐蚀、损坏、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托运人应对普通货物中的夹带、隐瞒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3、罐车运输货
客运合同承运人免责情况: 1、承运人对旅客造成的损害免除责任。如果乘客因未能按时到达车站或先违约而造成的损害。如果乘客没有车票,持有无效车票或不符合规定的车票,或超程、越级、不支付车票,乘客拒绝接受车站安检,坚持携带或携带易燃易爆、有毒腐蚀
托运人在运输合同中有如下责任: 1、因货物包装缺陷造成损坏,造成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托运人应当承担因夹带、隐瞒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原因造成吊具断裂、货物损坏、起重
旅客享有以下权利: 1.依客票上载明的时间、班(车)次,座位号乘坐规定的交通运输工具到达客票上指定的目的地。 2.享有按规定数量携带免费行李的权利。 3.享有按规定携带一名规定高度以下的儿童。 4.享有接受承运人提供的旅途必要的服务。 5.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随身携带行李应当符合约定的限量和品类要求;超过限量或者违反品类要求携带行李的,应当办理托运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