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的规定如下: 1、一般侦查羁押期限。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 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
宣判分为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两种。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宣布判决结果,并在5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提起公诉的检察院、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近亲属。定期宣告判决的,合议庭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
民事诉讼法院调查的程序规定法庭调查按照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宣读鉴定意见;宣读勘验笔录的顺序进行。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
民事诉讼审理程序具体有以下程序: (1)当事人提起诉讼;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
刑事抗诉的条件有: 1、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2、确有抗诉的必要性。 程序是: 1、下抗上审; 2、同抗同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 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被
刑事诉讼法程序规定:在《刑事诉讼法》当中,主要有立案程序、侦查程序、审查起诉程序、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的规定,其中审判程序中,又可以分为一审普通程序、一审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简化审理、二审程序、审判监督即再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等程序规范。
刑事诉讼法的程序:1、立案,如果认为这一事件中存在犯罪事实并应该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则予以立案,从而启动了刑事诉讼程序;2、侦查,侦查的目的有两个,一是找到犯罪人,一是收集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3、审查起诉,检察院接到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中逮捕的程序:先由公安机关立即执行检察院批捕的决定;然后出示逮捕证,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再及时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最后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