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
取保候审保证金退还的情形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在案件完结或者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后,公安机关应当主动通知当事人或者亲近属办理退还保证金事项。如果公安机关没有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还可以主动申请退回。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数额应当由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有关机关综合考虑是否足以保证相关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者的社会危险性大小、所涉案件的性质和情节严重程度、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者之后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
在确定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金额时,往往要依据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因素确定。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法律的规定,取保候审结束后,公安机关会退还保证金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取保候审一年到期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的,在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可以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保证金在解除取保候审后,由执行机关及时退还本人。 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确有犯罪事实的仍然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取保候审到期后不能再次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到期后公安机关应该解除取保候审措施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