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合同债权的基本特点有: 1、合同债权是基于合同效力而产生的权利; 2、合同债权是一种请求权; 3、合同债权是一种相对权; 4、合同债权一般是财产性权利; 5、合同债权的其他基本特点。
债权担保合同的特征: 1、成立上的从属性。 2、处分上的从属性,即担保合同应随主合同债权的移转而移转。 3、消灭上的从属性,即主合同关系消灭,为其所设定的担保合同关系也随之消灭。等等。
债权担保合同的特征: 1、成立上的从属性。 2、处分上的从属性,即担保合同应随主合同债权的移转而移转。 3、消灭上的从属性,即主合同关系消灭,为其所设定的担保合同关系也随之消灭。 4、效力上的从属性,担保合同的效力依主合同而定。
债权转让合同的特征分别有:债权债务合同有效成立;债权属于法定可以转让的范围;债权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符合当事人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条件;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等。
债权转让合同有以下特征: 1.原合同的有效成立是债权转让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如果原合同不生效或无效那么债权转让合同也不能成立生效。 2.债权转让合同的内容与原合同保持一致。 3.债权转让有条件限制。
合同债权的特征如下: 1、合同债权是请求权,合同关系是一种具体的法律关系。债权人在债务人支付之前,只能要求债务人支付合同债权; 2、合同债权是支付受领权,合同债权的本质是有效地接受债务人的支付,并将支付归属于债权人; 3、合同债权是相对权,
从债权特征如下:从两个债务的关系来看,没有主债务就没有次级债务,否则没有次级债务就没有主债务;次级债的产生或存在必须以主债务的存在为基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主债务不成立、无效或撤销,次级债务自然不起作用;主债务发生变更、转移或者消灭后,
一、债权转让的特征: 1、债权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又称让与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和受让人(第三人),按现有法律规定,债务人不是也不可能是权利转让的当事人。 2、债权转让是权利人转让自己合法权利的行为,即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必须是合法取得的。
债权的法律特征包括: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债权是相对权,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债权转让的特征如下: 第一、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原债权内容的前提下,由原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出让权利的主体是债权人; 第二、债权转让的内容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权利; 第三、债权转让,受让的主体是特定权利义务关系之外的第三人。而权
1、债权让与具有非要式性。债权人与第三人就让与债权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让与合同即告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以外,无须履行特别的合同的形式,债权让与合同是否作成书面形式,不影响其效力。对已经作成债权证书的债权进行让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