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行政强制执行是能申请复议的。如果当事人如果认为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后,如果是被申请人逾期不履行的,则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应该由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机关责令其限期履行。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
行政强制执行能申请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强制执行侵犯其人身或财产等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六十日的有效期限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后,如果是被申请人逾期不履行的,则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应该由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机关责令其限期履行。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
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当事人是可以对其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强制执行属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当事人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能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有执行权的机关可以自行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不服可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
对于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当事人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强制执行侵犯其人身或财产等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六十日的有效期限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行政强制执行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当事人对执行处罚不服,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提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进行强制执行之前,会通知到当事人,作为被执行人有申辩的权利,也有救济的手段。
行政强制执行是能申请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强制执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强制执行行为之日的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的书面申请或口头申请。
行政强制执行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对于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是能够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有执行权的机关可以自行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能申请复议。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