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7
在妻子不知情况的时候抵押房子一般是没有效力的。但如果妻子事后追认的,该抵押行为自妻子追人之时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双方共同处分,一方擅自处分的,应当认定无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在妻子不知情况的时候抵押房子没有效力。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将夫妻财产抵押的,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一方的财产权。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房产不可抵押的情况如下: 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2、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3、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4、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房屋不可以抵押: 1、权属有争议的; 2、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 3、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4、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 5、被依法查
无效。 赠予行为在实践中经常发生,接受赠予人应该查明赠予财产是否属于共有情况,如未取得所有共有人同意而接受赠予,最终导致行为无效。而未经财产共有人的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权利受到侵害的财产共有人有权依法行使自己的所有权,主张处分无效。
在妻子不知情况的时候抵押房子没有效力,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将夫妻财产抵押的,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一方的财产权。
房屋订立的买卖合同的,房产证依然有效,合同效力不影响房产证的效力。无效合同和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卖的无效。法律规定,夫妻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对共同财产进行处理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处分。如果涉及重大事项,如变卖、转让夫妻共同财产,则需要经过配偶的同意。未经配偶同意,当事人私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买卖的,该行为
房子没有房产证抵押无效。房产证是权利人对该房子享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无法办理抵押登记,其抵押不发生法律效力。
一方婚前购买房产的,若婚后依旧也仅登记一方名字的,该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跟配偶一方没有关系;购房一方可以随意处置该房产,无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1、一方婚前购买房产的,若婚后依旧也仅登记一方名字的,该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跟配偶一方没有关系; 2、购房一方可以随意处置该房产,无需征得配偶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