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4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不符合民诉法142条规定的情形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在民事诉讼中,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有被告在起诉时没有明确下落的、重审案件、再审案件、涉及公共利益的、一方当事人人数总多的、第三人之诉等;在刑事诉讼中,不适用建议程序的情形有被告人有特殊情况比如聋哑人、有被告人不认罪或对简易程序有异议、社会影
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有: (1)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2)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不适用民事简易程序的情形有哪些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我国相关法律对民事诉讼简易程序适用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条件是:第一、可以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第二、可以用简易程序的审级;第三、可以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第四、基层法院可以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自愿用简易程序,法
民事诉讼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包括: 1、起诉的时候被告人下落不明。 2、发回重新审理的案件。 3、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 4、法律规定应当适应特别程序等情况的。
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如下: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4)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况: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如下: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适用条件有: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是: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2)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3)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刑事案件简易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