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请求撤销合同适用除斥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其他。
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了期限的,该期限届满后解除权消灭;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也没有约定的,则解除权人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的一年内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否则解除权消灭。
除斥期间适用的权利有撤销权和解除权的;所谓除斥期间,是指法定的权利固定存续期间,权利人在该期间不行使权利,该期间经过后即发生权利消灭的法律效果,它所消灭的是实体权利(非胜诉权)且一般适用于形成权,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
合同解除权适用除斥期间,而非诉讼时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
撤销权是没有诉讼时效的,而是适用除斥期间。诉讼时效过了,丧失的是胜诉权,但是实体权利还在。也就是说只要对方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还可以赢得诉讼。除斥期间过了,撤销权这个实体权利也就消失了。除斥期间一般
合同解除权适用除斥期间,而非诉讼时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
除斥期间,是指法定的权利的存续期间,因该期间的经过发生权利消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持续经过法定期间届满,丧失其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的失效制度。除
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预备期间”。 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除斥期间也是某种法律事实,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其权利,其权利即被除斥。 除斥期间的特点如下: 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
判断赠与合同纠纷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前提是要明确诉的性质。根据诉讼标的的性质和内容,诉可以分为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和形成之诉,这三种不同的诉,分别对应于实体法上的请求权、支配权和形成权。诉讼时效主要适用于给付之诉,不适用于确认之诉。给付之诉,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之后,合同的相关问题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合同解除的方式,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解除权行使的期限、合同解除的程序以及行使解除权的法律后果等。法律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