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9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的案件有: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
有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都有用。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和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经办工作。而申请仲裁指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他们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员工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如果员工所述属实,劳动监察大队发现企业存在某些不当行为,可以对公司进行相关罚款处罚。劳动监察大队的处罚如下:1、改正错误,比如欠薪公司照发;2、公司拒绝劳动保障局的处罚,劳动保障局会与工商局配合吊销企业营业执照;3、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所需要材料如下: (1)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可以向劳动督察大队直接当面投诉,也可以打电话投诉。具体流程如下: 一、接受举报投诉; 二、审查受理或立案登记; 三、分流; 四、调查处理; 五、跟踪答复; 六、结案归档。
邯郸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电话是3017766。劳动监察大队是劳动局的下属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 1、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 2、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3、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包括: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的劳动守法情况;以及受理对劳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等。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可以采取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有义务为举报投诉人保密。投诉人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的,应当递交投
直接拨打12333是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电话。12333是全国统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咨询的投诉电话,大多数地区是24小时人工服务。如需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电话,需要拨打114进一步咨询。
告到劳动监察大队后果为会被要求限期支付员工工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