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9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
受伤属于工伤的情况是: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麦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认定工伤。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工伤职工被判刑后,还享受原工伤待遇。享受工伤待遇与被判刑之间并无关系,除了法律规定的,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以及拒绝治疗的之外的,其余的情况并不会导致员工停止享受工伤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受伤一个月内为职工提出工伤鉴定申请,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工伤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一般会在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并将鉴定结论历史送达当事人,有特殊情况的,鉴定结论可以延长30日作出。如
因保护单位财产免受侵害受伤是工伤。应当认定职工工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
轻微伤休息误工费是需要赔偿的,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