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5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以下因素: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该商标的在相关公众中的知晓程度、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1、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用于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品(包括服务)上而容易导致混淆的。 2、复制、摹仿、翻译他人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用于与该驰名商标不相同或不相类似的商品(包括服务)上,有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
申请驰名商标应当具备的条件有该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深受消费者(用户)喜爱;该商标注册已满三年且自注册之日起连续三年依法使用,商标权属无争议等。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我国保护驰名商标的方式是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墓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认定驰名商标需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经营许可证、商标样本等; 2、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在国内外的销售或经营情况及区域范围; 3、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材料; 4、其他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认定驰名商标需要考虑以下因素:相关公众知晓程度、持续使用的时间长短、是否有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以及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等。
我国加强对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有:第一,对具有独创性的驰名商标可给予跨商品类别保护。第二,对于商标局认定的驰名商标,自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需要如下材料: 1、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商标权属证明等; 2、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证据; 3、认定申请表; 4、申请认定驰名商标需要的其他材料。
认定驰名商标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1、应当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 2、应当为有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符合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 4、其他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