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5
驰名商标的特殊性在于可以跨类保护。跨类保护是指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而普通商标是同类保护,即就相同或者
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是跨类保护。即对于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也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普通商标是同类保护,即对于相同或者类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有:对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放宽驰名商标注册显著性的要求。3赋予了驰名商标广泛的排他性权利,给予驰名商标广泛的保护。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商标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一、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二、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驰名商标的年限。法律仅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期满前十二个月或者在期满后六个月可以续展,续展的商标权人继续享有商标专用权,并且续展次数不限。
驰名商标是一个专有的法律概念,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且有较强竞争力的商标。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和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和人民法院,根据企业的申请,官方认定的一种商标类型,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
依据商标法的规定,中国驰名商标一般是指,经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按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驰名商标通常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我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限制是:生产、经营者不能把驰名商标字样用于
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 1、驰名商标属于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2、驰名商标属于具有一定持续使用时间的商标; 3、驰名商标属于有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的商标。
驰名商标的特权有:对抗恶意抢注的商标,可以将抢先者挤出去;对抗不同商品的相同或相似商标影响,在该商标注册范围内保护商标专用权,还会禁止他人在其他有一定关联性的领域擅自使用该商标;获得更多政府政策支持;驰名商标认定为企业带来巨大的商业荣誉等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