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等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没收财产范围从以下方面确定: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一是考虑主刑的轻重,如果主刑是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不宜没收全部财产,以免犯罪分子刑满释放后丧失生活条件和谋生经济能力,而影响其自食其力、重新做人。如果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不存在上述问题,或者上述问题可能性不大,则可没收全部财产。二是要考虑家庭
没收财产的范围可以包括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犯罪分子的那部分财产。没收财产包括全部没收和部分没收,但对象都是犯罪分子本人的财产,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组织卖淫罪,情节严重的,可以没收犯罪分子的个人全部财产。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
嫌疑人被判没收全部财产的,其债务还是应当偿还。没收财产是一种附加刑,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罚金、没收财产的执行: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执行没收财产刑,人民
被判没收个人财产,名下无财产的,法院会强制执行;如果是暂时无财产的,法院会中止执行,在发现有财产后,恢复执行;如果确实无财产的,则终结执行程序。
没收财产时,应充分清理犯罪人的债权,不致没收财产的刑事处罚不能执行或者不能全部执行,如果犯罪人的财产不是被判全部没收,而现有的财产已能完全执行判决没收财产的数额,则不必要涉及犯罪人的债权,怎么判定是没收犯罪人全部财产还是部分财产?司法实践中
没收个人财产的情况为: 1、危害国家安全罪是适用没收财产刑的首要对象; 2、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是没收财产刑的重要对象。 没收财产是指剥夺犯罪人个人财产,无偿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