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3
高利转贷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高利转贷行为在中国的一些地方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这种行为严重地破坏了中国的金融秩序,有很大的危害性
客体是指犯罪构成的要件之一,刑事法律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这里所说的“社会关系”就是指人们在生产和共同生活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犯罪客体一旦确定,在很大程度上就可以确定犯的是什么罪以及它的危害程度。因此,客体
主体,是指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以及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其中包括:第一,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需要注意的是自然人主体必须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第二,单位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公司、企
客体是指犯罪构成的要件之一,刑事法律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这里所说的“社会关系”就是指人们在生产和共同生活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犯罪客体一旦确定,在很大程度上就可以确定犯的是什么罪以及它的危害程度。因此,客体
认定为高利贷的情形如下: 1、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 2、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限度的等等。
放高利贷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犯罪的,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若是很高但是没有超过法律的最高限制的,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债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还款。
高利转贷罪立案标准具体是: 1、个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单位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
高利贷的利率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率。如果属于高利贷的,是不受法律所保护的,对于该部分利息,借款人可以不向贷款人偿还。
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就属于高利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根
目前我国刑法中并未将单纯放高利贷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如果放高利贷的人在收债过程中使用的手段触犯刑法上规定的罪名是可能构成犯罪的。 1.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
高利贷的危害:利息过高,给借款人造成过重的负担;并且高利贷催收含有暴力性质,容易破坏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以及高利息也会加重企业的负担,导致企业的资金使用进入恶性循环。
高利贷的危害如下: 1、高利贷虽然能够在短时间内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但利息过高,造成自己负担过重; 2、一些非法高利贷,经常出现借款人的收入增长不足以支付贷款利息的情况,如果不能及时还贷,会造成严重的家庭问题; 3、高利贷的利息约定过高,造成
最高法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为: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民间借贷的当事人可以就借贷的利率、借贷的数额等内容签订相应的合同,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