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借条是复印的也有法律效力,但是还需要其他材料印证,借条是表明债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借条无论是手写或者打印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要签订借条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该行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就是合法有效的。
借条的复印件如果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有法律效力。但是借条的复印件比原件的证明力要弱,当事人如果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原件;不能提供的,也可以依法收集其他的证据来举证证明本人的主张。
借条复印件在作为证据使用过程中,如果经过与原件核对无误或者对方当事人未表示异议的,即被采信,那么该借条复印件具备法律效力。 复印件只是不能单独作为有效证据采信,并非指复印件丝毫不具备证明力。 也就是说除了借条复印件以外,还需要有其他证据证能
借条按手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般的借条都要有签名和手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其合同成立时间为双方签字或盖章之际,并不是按下手印时成立,所以按手印并不是借条必要的。即使没有按手印,也不影响借条的成立和效力,但由于
借条复印件是否有法律效力需要具体分析,借条复印件只是不能单独作为有效证据采信,并非指复印件丝毫不具备证明力。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是真实性存在瑕疵的间接证据,而间接证据并非不具备证明力。
借条的复印件只是不能单独作为有效证据进行采纳,而不是说复印件没有证明力。没办法和原件核对的复印件是真实性存在瑕疵的一种间接证据,而间接证据也不是没有证明力的。如果除了复印件之外,还有其他的间接证也能够证实待证事实的,并且这些证据都真实有效,
有证据证明借条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具有法律效力和相应的证据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出示原件或
借条没有手印如果有签字或者盖章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借条要有效,则签订借条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签订该借条的行为应当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借条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