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6
没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的租赁行为还有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不是房屋租赁生效的必要条件,没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但有租赁事实存在的,双方的租赁行为仍然是有效的。
有效。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合同编号是承租方为了便于统计自己房屋出租的情况,自行确定的编号。该编号并非合同的内容,司法实践中除非与公司之间签订合同有合同编号,一般都不会有合同编号的。作为承租人来讲,合同编号没有任何意义,对于出租人来讲便于统计和管
如果二房东转租行为没有经过原房东同意擅自转租的,二房东租房合同是无效的。如果其转租行为经过了原房东的同意或者原房东在知道转租行为六个月内无异议的,二房东租房合同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
租房合同由个人签订的,并不会必然无效。对于合同而言,只要满足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一般具备法律效力。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
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口头协议的,即使没有书面的租房合同也是有效的。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签订了租赁合同没有交钱也可以生效,除非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当承租人交纳租金或押金时才生效。一般情况租房合同一方成立时就生效了,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租房合同不要求必须经过登记备案才发生法律效力。根据
依据民法典第707条以及730条的规定,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期限转为不定期租赁。因此,与出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继续使用租赁物且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
签字与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没有盖章但是有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的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生效。如果是自然人之间订立的合同,只要当事人没有约定合同一定要经过签字并
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二是双方关于租赁合同的约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三是租赁合同的期限没有超过20年,否则超过的部分无效。第四,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内